方燕认为,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行政监管、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三大追责体系之间的衔接仍面临现实挑战,影响了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的综合惩防效能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充分救济。建议,最高法、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出台专项工作指引
资料图:方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财务造假是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2026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提出建议,要健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犯罪案件“行、刑、民”一体化追责与赔偿衔接机制。她表示,近年来,我国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制裁体系进行了强化,为“零容忍”监管提供了有力武器。然而,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行政监管、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三大追责体系之间的衔接仍面临现实挑战,影响了对造假行为的综合惩防效能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充分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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